曲靖市委老干部局下属单位及职责
发布时间:2013-06-06 17:05:28 来源:曲靖市委老干部局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有三家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曲靖市直机关干休所

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负责住所离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做好住所内离休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三)根据住所内离休老干部的身体条件,组织、指导开展各种有关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以达到陶冶情操、延年益寿的目的。

(四)开展对住所内离休老干部的走访、看望以及生病住院和重大节日的慰问,了解他们的身体、生活和思想情况,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给予认真落实解决。

(五)为住所内离休老干部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休养环境,为老干部日常生活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及医疗保健服务。

(六)认真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协同有关单位处理好住所离休老干部逝世的丧葬事宜和善后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曲靖市老年大学

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曲靖市老年大学承担着曲靖中心城区离退休干部、职工及老年人学习、培训、传达时事政治、老干部党校、老年网络教育的组织和实施职能.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实践落实“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重要载体。有针对性、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教学活动,使其增知陶情、充实生活、身心健康、颐养天年,安享改革开放的物质、文化、文明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老干部、老年人学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律,加强老干部和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科学办学发展观,遵循老年教育办学规律,推进老年教育工作科学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老年教育理念,融“学、乐、为、教”为一体,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丰富老干部、老年人晚年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提高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生命、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

(四)负责老年大学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抓好每年招收学员、教务、教学研究、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每学期教学计划任务。

(五)发挥市级老年大学示范和阵地作用,对各县(市)区级老年大学的教学业务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发展我市老年教育的市、县、乡网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六)努力做好全校学员思想政治和日常服务工作,加强党和国家老干部和老年人的方针、政策宣传,发挥老年教育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和营造“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社会氛围。

(七)主动与上级省委老干局、省老年大学的工作业务联系,组织参与全国、西南片区和全省老年教育工作的重大活动和对外交流,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和办学成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老干局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围绕“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养”,研究制定具体活动计划,组织活动的落实和实施。

(二)负责安排活动中心日常文体活动,承办和组织以市委老干部局名义或老干部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的各类比赛及联谊活动。

(三)负责组织、开展、指导、协调老干部各项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老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的娱乐生活,开办适合老干部的各类健身活动队,加强老干部思想教育,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四)配合、协助市老体协组织参加省、市老干部门、老年体协承办的大型文艺汇演、老年体育比赛及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组织和引导老干部积极参与有利于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

    (五)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负责组织落实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内部设施的管理及使用,为参加学习活动的老干部提供热情、周到及安全的服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七)负责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协会和原滇黔桂老干部联谊会等老年社团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