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志愿者,我很充实,很快乐!”退休后的老贾,说起自己退休后的身份和从事“职业”,总是很快乐。老贾叫贾培德,现年79岁,中共党员,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现居曲靖市麒麟区寥廓街道方家园社区。他说,过去在工作岗位是一名法律工作者,退休后是一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这几年还多了一个新的身份——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
视小区住户为家人的“家长”
“贾伯伯,早!”“老贾,今天又要出去开展志愿服务了!”走进老贾所在的生活小区,一直笑眯眯的老贾不停地回答着邻居们的问候。
小区和谐漂亮,老贾说他内心十分高兴。 老贾所在的生活区始建于1992年,属于老旧小区,居住在该小区的27户人家均是法院的退休干警。由于年久失修,卫生、环境极差,车辆乱停乱放,杂物、垃圾随处可见。为了让退休生活更充实,老贾主动邀约小区的张勇、李秀芬等五位退休老同志,自愿成立志愿服务队。期间,组织小区退休干警自筹资金20余万元,硬化了小区道路、规划了停车位,绿化小区环境,使小区环境的脏、乱、差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麒麟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后,老贾第一时间响应,成为“做爱心使者,建和谐家园,创文明城市”的号召者和力行者。他积极为小区的创文工作想办法、出主意,拿出养老金制作规章制度上墙。为了小区的整洁美观,他与社区工作人员一道,上门对占用公共绿地和公共区域地堆放杂物的小区业主进行说服。为了使小区环境亮化,他不顾年龄大,身患高血压的实际,自筹资金购买了美观、实惠、性价比高的景观路灯,使生活的小区美了、亮了,得到了小区居民的称赞,邻居们亲切地称老贾为——“家长”。
视志愿服务为“乐子”
“离岗不离党,老人就要老有所为。”与老友和小区居民闲聊,老贾总说这句口头禅。无论是退休前的岗位还是退休后的生活,老贾给大家的印象就是热心肠。
工作时是一名普法维权的践行者,退休后践行“遵法、守法、用法、学法”的老贾,坚持学习法律法规不放松,总是“多句话”帮助和鼓励身边的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一次老贾的老伴因病住院,病房的一位病友小许是东山狮子山煤矿的工人,因上班期间被高压电击穿左手心后从高台上摔下,摔断了下颌骨,老板把小许送到医院就不闻不问。得知小许的家境并不宽裕,老贾和老伴商量后帮小许垫付了手术费和医药费,并帮助小许找到劳动仲裁部门,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老贾的热心帮助下,小许得到了医疗救治和应得的伤残赔偿。此后,小许和亲戚朋友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总是第一时间咨询老贾。
每当有人找到他提供法律咨询时,他都热情耐心地帮助他们找依据,利用他的法律知识为别人排忧解难。多年来,老贾帮助并参加社区举办的普法讲座63次,现场接受别人咨询142人次,受到他帮助的群众多达千余人。
看到自己帮助过的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老贾感到很高兴,他经常说:“志愿服务的日子是幸福的,快乐的”。
视自己“为支委”的 “老头”
“老同志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作为一名老党员,老贾主动协助支部书记和支委工作,为所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第二党支部活动室购买和定制图书、党建刊物。为了美化活动室,他拿出自己的养老金近两千元购买花卉、树苗摆放在活动室和绿化室外,给老同志、老党员有了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和娱乐空间。
多年来,老贾坚持义务打扫活动室环境卫生,养护绿色植物。“作为一个志愿者,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其实也是在帮助自己。”老贾说,志愿服务或让生活更加精彩,在与人沟通,关爱他人中,体现了自身的价值。
头戴红帽,从清扫卫生到创文监督,从表演节目到扶贫助学,老贾虽然年事已高,但开展志愿服务时却精神抖擞,他用满腔热情演绎着“最美夕阳红”。老贾说,在服务与奉献中,他一直体验着“志愿”的神圣与高尚,虽然他所做的都是一些看起来平凡的小事,但这些平凡的点点滴滴确可以对服务对象产生较大的影响,甚至在不知不觉中可以起到一个拯救者的作用。
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志愿者服务中的老贾,先后被所在单位曲靖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他所在小区楼院被命名为“文明楼院”。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区鸿雁 李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