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3-06-06 17:09:36 来源:曲靖市委老干部局 

副局长职责:

一、协助局长领导本局工作和全市老干部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根据分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局长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参加局务会和局专题会议,积极主动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会议决定的有关事宜的实施。

三、对分管科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要认真负责,积极处置。对科室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紧迫或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及时提交局长审定或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科室草拟的各种文电,负责审核,并受局长委托审定签发上报下发的文电;阅办重要的来信来访。

四、掌握分管工作进程,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全市老干部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总结推广经验。

五、协助局长做好局内干部职工任免、奖惩、调整、调动工作。

六、在局长领导下,团结协调地进行工作,检查督促分管科室、直属单位的工作,了解干部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