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委老干部局长职责
发布时间:2013-06-06 17:25:28 来源:曲靖市委老干部局 

局长职责:

一、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主持市委老干部局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创造性的做好我市老干部工作,并负责向上级作出报告。

二、履行老干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直属单位全面履行职责。负责向市委或分管领导、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工作。

三、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及局机关各阶段工作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主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工作。督促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主持召开局务会和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会议决定事宜的实施;审定、签发本局上报下发的重要文电;阅办重要来电来访。

五、检查考核各科室工作,了解本局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干部德、能、勤、绩、廉,决定本局干部的调整、任免、奖惩和调动。

七、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组织、业务、作风、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健全局务会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协调好局内外关系,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八、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问题,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开展。

九、完成市委及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