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4-07-11 17:42:17 来源:曲靖市委老干部局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刻印于心,践之于行,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全面夯实思想堡垒,为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奠基赋能。

以学习为基础,直观明了加强对《条例》的认识。不学面墙,莅事惟烦。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紧扣《条例》,制定学习计划,从《条例》本身入手,采取“集中+自学”的方式,通过逐字逐句学习理解,全面清晰的知晓《条例》产生背景,适用范围,违反事项的具体情形和处分等级等,将《条例》原文学懂学透。
以案件为警示,触目惊心增强对《条例》的敬畏。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将警示教育作为每周集中学习固定板块,用看警示教育视频、传达处分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将围猎案例、泄密案例、贪腐案例等长鸣在党员干部耳侧。从案例中摸清胸有鸿鹄之志的领导干部一步步走向深渊的脉络,提高党员干部防范意识。从视觉、听觉、内心感受上增强对违纪违法犯罪的厌恶唾弃,强化威慑效果。
以交流为延伸,刻心入骨加深对《条例》的省悟。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作为升华学习的必经之路,交流研讨必不可少,在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分阶段将交流研讨贯穿其中,以案例分析为引,分享感悟体验;以身边事身边人,分享经验教训;以心得思想碰撞,常警常省,汲取党纪学习教育精华刻印于心,终身随行。
以践行为目的,不折不扣抓好对《条例》的落实。咸以躬行,实践为先。作为学习的终极目的,践行成为所有语言的有力实证,在日常工作中,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严控生活圈、朋友圈,常态化开展自检自查,评优评先,营造了互相监督,共同进步,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不断为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