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出台《市直单位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2-22 15:54:54 来源:曲靖市委老干部局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切实帮助离退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属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曲靖市制定出台了《市直单位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帮扶对象、帮扶方式、资金来源、帮扶条件、帮扶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促进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为离退休干部排忧解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离退休干部的关心、关爱。
《细则》明确把长期身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干部;因配偶或子女身患重大疾病或身残智障不能劳动就业,靠其长期供养,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发生重大变故的离退休干部;有其他特殊困难情形的离退休干部及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属列为帮扶对象,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主管单位复审、申报,市委老干部局审批的程序,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审批发放。遇有紧急救助情形的,可以特事特办,适当简化程序。
《细则》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拟帮扶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属档案和帮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有效帮扶,切实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  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