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央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
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文件的通知
云组通[2011]43号
各州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 (组通字[2011]29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
组通字[201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财政厅 (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财务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 (党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离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经中央同意,决定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二、
三、
四、对
五、所需费用按现行开支渠道解决。
六、本通知自2011年起执行。
七、2011年增发的生活补贴,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