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 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04 09:13:31 来源:曲靖市委老干部局 

 


一、进一步认真落实离休干部政治待遇

按照中央的政策原则和省、市委的相关规定,坚持落实好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阅读文件、情况通报、走访慰问、参观考察、参加重要会议等制度,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在不违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居住分散的,要采取分片、设点、定时等办法,方便离休干部阅读文件。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要征订一定数量的报刊、杂志,供离休干部学习。始终坚持为党和人民增添正能量的价值趋向,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充分发挥离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

二、进一步认真落实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好离休干部应该享受的各项生活待遇。一是要认真贯彻离休干部的离休金、医药费、财政支持“三个保障机制”,确保离休干部离休金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及时报销。二是要抓好近年来出台的提高离休干部待遇政策文件的落实,确保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落实到位。三是要落实好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政策,加强对离休干部遗属的关心照顾。

三、进一步加强对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

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服务管理责任。各级老干部局负责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对所属单位离休干部工作负主管责任。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要牢固树立单位管理为主的思想,落实专人联系制度,做好离休干部日常的服务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直单位要对所属单位的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督促检查,并于每年121日前将本年度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委老干部局。

附: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